上帝揀選的條件究竟是什麼?今日經文已告訴我們,唯一條件就是「在基督裡」,只要在基督裡,任何人都可以被揀選。
經文:以弗所書1章1-7節
証道:李路加牧師
記錄:廖郁淳姊妹
還在美國服事的時候,有一年生日的前夕,美國職棒球季進入總冠軍系列賽,我便作了一個禱告:「神啊!我好想去看球賽!」總冠軍賽門票不便宜,但我相信在神沒有難成的事。當周主日聚會結束後,有位弟兄給我一個信封,說:「帶師母去吧!」我一看,信封裡頭正是二張球賽門票。不過由於師母不懂球賽,最後是帶著詩恩去。
洛杉磯的大眾運輸系統規劃得不好,幾乎所有觀眾都是開車前往。大部分車輛進入球場都被引導往左,但接待人員看了我們的票卷後,指引我往右邊開,原來我的票是VIP套票,有專屬停車區。很快地我們被引導到包廂,和球場非常靠近,連球員講話的聲音都聽的到;套票也包含了餐點。我瞬間覺得:「上帝呀!連這種小確幸的禱告祢都垂聽,我真是被恩待!」
不過,人生中最大的恩寵是「蒙上帝揀選」。許多企業招募人才都設有條件,包括過去的資歷、能力、人際關係等等,職位越高條件越嚴格,NBA的選秀更是嚴苛,在臺灣要成為清潔隊員工也不容易。神的揀選是否也有標準和條件呢?
以掃和雅各這對雙胞胎兄弟,個性完全不同,以掃善於打獵、常在田野,屬於陽光運動型男;雅各則為人安靜、常住在帳篷裡,是不折不扣的宅男。假若要挑女婿,想當然是選以掃!但上帝的揀選,卻是詭詐的雅各。
上帝揀選的條件究竟是什麼?今日經文已告訴我們,唯一條件就是「在基督裡」,只要在基督裡,任何人都可以被揀選。這條件看來簡單,實際並不容易。領受救恩、受洗歸入基督是在基督裡的開始,之後要學習成長、面對軟弱、服事、明白神的話、與神同行,直到主再來。施洗約翰正是在基督裡的人,他知道自己不是那位彌賽亞,要為耶穌預備道路,所以他可以說:「主必興旺,我必衰微。」保羅也是在基督裡的人,因為他已與基督同釘十架,活著的不再是他,乃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。
對於「在基督裡」最具體詳盡的描述是在《約翰福音》15章所提葡萄樹與枝子的關係;《哥林多後書》5章17節更說: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神不看我們過去多麼詭詐敗壞,只要我們相信耶穌基督,就蒙揀選,神就開始嚴格地在我們身上作潔淨的工作,使我們成為聖潔、無有瑕疵。神揀選雅各,用二十年去磨塑、更新、醫治他,以致能成為後來十二支派的祝福。潔淨的工作就是處理罪的問題。神一定會處理人的罪,絕不會睜一隻眼、閉一隻眼。罪是一個重要的議題,我們對罪的認識和理解,會決定我們的靈命是否能成長和突破,因此罪的處理是無法跳過的第一步。人對罪的看法和神完全不同,你若說世人都犯了罪,有人會很不服氣。神對罪有三個定義:
一、知道做不到
從罪的原文「射不中紅心」衍生而來,應該做的都不做,不應該的卻都去做,心中有很多痛苦和糾結,對此保羅有很深的體會:「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(羅7:24)但他接著說:「感謝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」(羅7:25)在基督裡何等重要,不僅是神揀選的唯一條件,也要藉此處理我們罪的問題,幫助我們進到神的心意中,否則我們只會往兩方向去投射:一是除罪化,把標準降低就沒有犯罪的疑慮;二是娛樂化,把婚姻外不忠誠的行為認作逢場作戲,將吸毒認作是娛樂性的用藥。
在法治社會中,法律的約束和規範是需要的,但不犯法就沒有罪嗎?我們都是好國民,但卻過得痛苦空虛,常被罪惡感充滿,有很多怒氣,我們雖不犯法,實際上卻活在罪中。法律和罪為不同層次,法律是死的,罪性是活的,法律無法約束人的罪性,除非先解決罪的問題,否則法律永遠追不上犯罪的速度和規模。
二、悖逆不順服
我們的生命從神而來,我們與神有父子關係的名分,就有愛、帶領和話語建造的關係。父母親有管教的權柄,兒女不順服就是悖逆,會造成關係的最大破口。神將亞當、夏娃安置在伊甸園,慷慨地吩咐他們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可以隨意吃,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吃,因為吃的日子必定死,他們既吃了不可吃的,就和神永遠隔絕,成為永死的關係,這就是必定死的結局。
三、自我為中心
撒但相當了解人性,牠先否定、扭曲神的話語:「你們不一定死!」然後以極具誘惑的結果來引誘他們:「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!」知道善惡並沒有不好,但若知道善惡的人是悖逆神的,肯定以自我為中心,以自己的喜好慾望而定。希特勒認為猶太人是惡的,就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殺了六百萬猶太人。當人想要當決定善惡的神,就是悲劇的開始。撒但最厲害的,就是讓人覺得自我中心不是罪,但心中無神的,目中就無人,會導致許多敗壞的事。這就是為什麼要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、被神潔淨的、敬畏神的人,能有共同好惡的標準,就是聖經的價值和原則,知道自己不是神,也承認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,沒有愛和良善,只有驕傲、自私和貪婪。
人若不想得到被揀選的恩寵,結局就是:「那時,你們與基督無關,在以色列國民以外,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,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,沒有神。」(弗2:12)感謝主,讓我們被祂揀選,使我們與基督有關,與所有聖經的應許有關。在基督裡可以幫助我們解決知道卻做不到的軟弱,賜我們力量面對那纏擾多年的罪的綑綁;並在基督裡學習翻轉悖逆的狀況,讓我們順服越多,神的祝福就越發傾倒;從以自己為中心到以神為中心,這轉換的過程並不容易,關鍵在於我們在基督裡的深度如何。
如果詭詐的雅各可以被揀選、驕傲自負的保羅也可以被揀選,我們每一個人也都可以,因為在基督裡幫助我們改變對罪的認識,使我們因著以神為中心,可以活得更喜樂和豐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