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勝有餘的人生系列(二)勝過自我

「試探」、「自我」幾乎每天都在你的身上攪動,你必須靠主勝過,在主的裡面回到祂所賜與的不一樣的生命。

經文:羅馬書6章1-8節
証道:李路加牧師
記錄:李秀娟姊妹

我們處在屬靈爭戰愈來愈強烈的世代,但是神給我們一個寶貴的應許:「靠著愛我們的主,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。」(羅8:37)在「得勝有餘的人生」系列中,上周的信息是「勝過試探」,今天來談「勝過自我」。

    「試探」是來自外在環境攻擊或引誘的敵人;「自我」則是由我們裡面所生發出來的敵人。我們不但需要倚靠主勝過試探,也需要倚靠主勝過自我。

    信主之後,「自我」就成為我們與神之間關係的破壞者。聖經中「自我」的翻譯是「老我」、「舊人」,也是保羅所說「屬血氣的」、「屬肉體的」。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人,不僅看不到自己,也看不到別人,更看不到上帝;這樣的人不是活在自我的捆綁中,就是走向自我毀滅的道路裡。因此,我們需要從神而來的復興恢復我們與神的關係。

    如何讓神的復興進到我們生命中,走出自我的轄制?本周經文指出「勝過自我」需要憑藉三方面的認知與行動,幫助我們從自我的掙扎中得著釋放,過得勝的生活。

一、認知自己所擁有的生命

    第一節中保羅提出一個問題,為什麼基督徒在信主之後,還會犯罪、軟弱、過敗壞生活,想法與習慣依然故我?

    保羅的問題有二層用意:一是延續第五章後半段尚未說得完全的真理,特別是「罪在哪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」(羅5:20)這裡容易引起誤解,認為犯罪沒關係,待會兒認罪就好,雖然罪多,但恩典更多。所以第六章一開始保羅就立刻反詰:「這樣,怎麼說呢?我們可以仍在罪中、叫恩典顯多嗎?」

    另一層用意在揭示一個重要答案:斷乎不可因為恩典多就犯罪多。「斷乎不可」的口氣非常直率而嚴厲,原文的意思是神「禁止」這樣的事,我們既在罪上死,就不可仍在罪中活。(羅6:2)

    何以神所禁止的事還是發生,信主的人還繼續在罪中生活?原因在於不明瞭受洗的意義,他可能以為受洗只是儀式,以為受洗證書就是天國的入場券。因此,保羅用3到5節來闡明基督徒受洗的三個意義:

    第一個意義是「歸入」。過去犯罪的生命、敗壞的生活、不良的習慣、驕傲悖逆與抵擋神的態度,因著受洗都歸入耶穌基督的死,並從此有了重新的開始。重新開始不是靠自己的意志,而是靠所歸入的對象,靠著耶穌基督為我們犧牲受死的生命,讓我們得以重生,重新歸入主的名下。

    第二個意義是「一同」。歸入是「一個人」的敗壞藉著洗禮在罪上死,一同是「與主一起」從死裡復活;歸入的重點在於「死」,一同的重點在於「活」。我們在受洗之後的一舉一動都有新生的樣式,就是我們與主一同埋葬、與主一同復活的證明。

    第三個意義是「聯合」。當你受洗時,神已將一部分的自己放在你的生命裡,埋下一顆與基督聯合的偉大種子。聯合是一種持續的生活狀態,在新生命成長的過程中,當遭遇試探、困難與挑戰時,就必須在行動上與主聯合:一方面要斷開,一方面要更新;在斷開與更新中持續做脫去舊人、穿上新人的動作。

雖然自我是生命中強大的敵人,但藉著受洗,神已透過耶穌基督讓你歸入祂的死,與祂一同復活,同時與祂聯合爭戰。你所擁有的是基督住在裡面的生命,因此,你比自己所想像的你更加強大,比世界所看的你更加榮耀。

二、決定勇敢活出屬天命定

    既然我們認知自己擁有與基督同死同活的寶貴生命,就應活出屬天的命定。做這決定需要非常勇敢,因為所面對的是生命中另一個強大的敵人——「罪」。與主同釘十架的罪人雖已成為新人,但新的生命仍需繼續與罪爭戰,使「罪身滅絕」。(羅6:6)

    罪身就是肉體中的罪性,罪性的存在會驅使肉體去做不討神喜悅的事情,而且它會一直跟著我們,直到我們離開這個世界。滅絕的意思不是剷除,而是使罪性變得沒有力量,即便存在卻不能再影響你。如果你仍是舊人,罪身無法滅絕,就會成為罪的奴僕。

    神對我們的命定是成為神的兒女,所以要勇敢活出兒女應有的生命,而不是奴僕的生命。然而,活出屬天命定必須倚靠主,才能讓罪身滅絕;除非與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有很深的聯合,否則勝過罪的能力便不會在你需要時出現。

    或許你在與罪的爭戰裡曾經失敗,《希伯來書》10章35節說:「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;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。」軟弱試探可能叫你跌倒,神容許你跌倒,倚靠祂再爬起來;神也會因你勇於嘗試而稱讚你,勇敢面對,神就與你同在。

三、願意將自己全然委身於神

    「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,就信必與他同活。」(羅6:8)與基督同死就是無論處境如何都願意將自己的生命放在神的手中,這是信仰的態度,也是決志的態度。決志並非信靠某個真理而已,將自己全然委身於神才是真正的決志。

    與基督同死是「活」的開始,舊人的死去是新人的開始,透過所信的真理、所存的信心與基督同活。耶穌曾將天國比喻為一個主人要往國外去,把家業交給僕人管理,按著各人才幹分別給了不同數額的銀子。領五千的後來另賺了五千,領二千的也另賺了二千,但領一千的卻將銀子埋在地裡。主人回來後,稱讚那領五千、二千的僕人忠心又良善,責備那領一千的僕人又惡又懶(太25:14—30)。主人對擁有五千的與二千的稱讚相同,對擁有一千卻未使用的嚴加責備,可見這個比喻的重點不在於擁有多少,而在於如何使用;我們擁有多少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能否活出所擁有的。

    你明明擁有屬天命定的生命,為何不能活出來?你明明擁有神所賜屬靈的恩賜與潛力,為何無法創造不一樣的價值?原因在你沒有與基督同活,想要按自己的計畫,走自己的路。即使你擁有一顆偉大的種子,但自我的土地太過剛硬,以至於無法成長,甚至一點突破地表的生機都沒有,只能在黑暗的地底掙扎,永遠上不了光明的檯面。

    我們受造於神,神所創造的你非常獨特,只有一個版本,沒有複製品,也沒有山寨品。你既是無可取代的,就唯有你自己才能夠追求自己生命的成長;然而需要勝過自我的生命成長有一個重要條件——願意將自己全然委身於神。

    從信主受洗那天,你的生命就放在神的手中,屬天命定的生命也開始展現出來。在你的生活環境與工作職場中,神要使用你,這是你無法逃避的問題,你必須很單純而且很認真的向神回應。「試探」、「自我」幾乎每天都在你的身上攪動,你必須靠主勝過,在主的裡面回到祂所賜與的不一樣的生命。